路线说明:旅游集散中心(起点)→三源大道→下浦线→桥南街→环城北路→下新厝→仙风大道→旅游集散中心(终点),全程约14公里。
六、参赛人员
面向全国各俱乐部、车队、协会及个人开放报名,每支车队每组报名人数不设上限。各参赛车队,报名成功后(任意一站到总决赛)不得擅自变更车队名称。参赛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参赛队伍,如出现擅自变更的情况,则团体积分清零。组委会有权对各报名车队进行筛选审核。
七、参赛资格
1、两年内代表注册UCI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2、符合参赛年龄的选手可以报名参赛,可报多站。
▲男子公路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40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公路中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41-65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59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山地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40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山地中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41-65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59年1月1日至1983年12月31日之间;
▲女子公路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65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5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
▲云端骑游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65周岁,即出生年龄在1959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
各参赛车手需严格按照年龄区域选报对应项目,不得虚报和冒名顶替,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全年禁赛。
3、参赛者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血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4、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材料,与组委会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方可参赛。
八、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
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和“本总规程”以及本站赛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裁判组有权根据竞赛规则取消未符合年龄,器材要求、装备要求选手的竞赛资格。
2、比赛器材
(1)公路竞赛车辆必须为700C或650C轮径的标准弯把公路车,配备完整的刹车系统,不得使用计时车、固齿车(死飞轮)、休息把(附加把),必须拆除脚撑、挡泥板,车锁等影响赛事安全的装置。
(2)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等自备,须符合竞赛规则要求方可参赛。比赛全程必须佩戴头盔,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及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且号码布、车牌的号码必须一致;号码布、车牌不可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组委会在报到现场提供:计时芯片、号码牌、号码布安装和佩戴说明,如选手在检录时未按规定配备,应及时修正;否则裁判组有权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4)山地组别参赛车辆须使用1.7英寸以上尺胎,非光头胎。
3、出发前,裁判有权按参赛人数、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1)比赛开始前6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检录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如检录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前15分钟停止检录,经裁判团确认无故未进行检录者;其比赛成绩无效。未检录者;但经裁判团确认其有出发完成比赛且获得奖金者;将扣除其获得奖金的50%(其所得积分无效);没获得奖金者其名次排在当日比赛的最后一名选手成绩之后。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戴头盔、手套、车牌、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布、车牌,芯片(安装于右前叉)。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否则,因此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所产生的后果由车手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检录后未按裁判指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起点,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其成绩将视为无效。
4、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件(如:车锁、车筐、车撑、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及助力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5、同一车队的选手之间可以互换车轮,但不得更换整车。
6、组委会在每一站比赛中将配备,收容车、救护车;
7、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要求明显落后的运动员退出比赛,组委会提供赛事收容车保障。
8、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9、赛事设置关门时间
比赛设关门时间,具体规定如下:
▲所有参赛组别关门时间为30%。(比如领先运动员通过终点的时间为60分钟,则30%的关门时间就是78分钟。)
▲落后运动员被领先小组追上,将视为被套圈,裁判将令其退出赛道。如果领先小组追上落后的大团,裁判团队将根据比赛剩余的圈数(或距离)决定是否令其退出比赛。根据比赛具体情况及需要,裁判团队有权对关门时间进行调整。
10、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为比赛选手提供比赛成绩,运动员报到时,需向组委会缴纳200元/人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后归还组委会时退回押金。
11、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以公布成绩时间为准)向裁判长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纳申诉费500元。成绩的最后判定以裁判团队的最后公布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者申诉费不退。
12、所有获奖选手必须参加当站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开始前15分钟到达颁奖等候区,未按照规则参加颁奖的选手或团队,本站赛组委会连同裁判团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警告;扣分;扣除直至取消其全部奖励的规定。
13、其他规定
比赛中不得抄近道、故意冲撞、排挤、剐蹭他人行为,进入比赛冲刺阶段应保持原骑行路线不得走蛇形、或突然改道等影响对手正常超越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降低名次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九、裁判及服务团队
赛事监督、技术代表、裁判团队、电子计时团队、摩托服务团队由福建省体育局统筹安排。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比赛以时间计取成绩,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各站获奖录取名次。获奖人员将颁发相应的奖金,前三名颁发证书。
1、团体成绩排名:
▲团体成绩的排名将根据参加本次比赛,各队前3名选手的成绩相加来排名,如果成绩相等,将由各队在本赛段中最好选手的名次先后来决定。少于4名选手通过起点线,以及少于3名选手通过终点线的车队,将不录取团体成绩。
▲本站将录取团体成绩前10名,获得团体成绩前3名的队颁发奖金及证书。
▲本站获得团体前10名的车队将分别获得:11、9、8、7、6、5、4、3、2、1的积分奖励。
2、个人成绩排名:
▲按本站各组别选手通过终点的顺序作为排名依据。
各组别录取人数(详见各组别录取名次人数表),并获得相应奖金,获得当日个人成绩前3名者将参加颁奖仪式;并领取奖金和证书。获得当日个人成绩前3名者将参加颁奖仪式;并领取奖金和证书。
▲本站公路青年组前10名的选手将分别获得:11、9、8、7、6、5、4、3、2、1的积分奖励。
3、公路青年组途中冲刺排名
▲公路青年组途中冲刺奖成绩排名:
公路青年组在本站比赛中将设置两次途中冲刺圈(第2圈和第4圈)。每冲刺圈的前三名运动员,将分别获得5、3、1的积分并获得相应奖金。两次冲刺圈获得的积分,累计相加前三名的运动员也将获得相应奖金。如果分数相等就以最后终点冲刺的名次来决定。
4、奖金分配:
(1)团体奖金表(小计:24100元)
(2)个人奖金表(小计:74000元) (3)途中冲刺奖金表(小计:2400元) ▲本站奖金总额:人民币元100500元
▲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途中冲刺奖:本站设2个途中冲刺圈,每次前3名获奖金;途中冲刺累计奖=两次途中冲刺得分相累加;根据得分录取前3名
▲本次比赛现场不发放奖金。在赛事结束后进行成绩公示,若无仲裁事项,赛事奖金将于公示时间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转至获奖选手或获奖车队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届时,组委会将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获奖选手和获奖车队负责人,以获取相关账户信息。
十一、赛事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8日-6月21日
2、报名方式:福建自行车联赛官方公众号、野途官网、骑友网、野途app小程序等报名平台,也可直接向组委会官方微信小程序报名,团队可以开通团报专属窗口与专属客服。
3、报名咨询热线:报名事项服务咨询添加客服微信18150095233或直接拨打手机(请在周一到周五9:00-12:00;14:00-18:00之间拨打)。
4、报名费用
(1)各组别参赛选手往返交通及食宿的一切费用自理;
(2)报名费为100元/人。在6月10日前,因个人原因无法参赛的,可退还报名费50%。6月10日后将不在接受申请退费申请。可申请邮寄赛事物资(包括随报到时发放的相关赛事纪念品等,不包括赛事号码布和纪念牌等赛事识别和完赛物资)上述因故未参赛选手,可在比赛日起7日以内,完成报名组别类似距离的骑行,将轨迹提供给组委会,可获得赛事纪念牌一个,邮费自理。
(3)参赛选手报到时需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人,比赛结束归还芯片退还押金;如比赛结束未归还计时芯片或计时芯片遗失的参赛选手需赔偿芯片费800元/个。
5、报名福利
(1)精美文创双肩包1个;
(2)周宁站特色定制纪念牌1块;
(3)6月29日-30日,凭号码簿免费游玩周宁鲤鱼溪、九龙漈景区;
(4)比赛当天午餐简餐包1份;
(5)59.9元/人优惠价享6月29日晚赛事欢迎晚宴席位1位;
(6)团体福利:满10人以上团体可以赠送领队名额一个;报名满15人及以上的团队可获得赛道A板宣传1块,主会场团队专有休息帐篷1顶;
(7)互动福利:获得现场幸运锦鲤抽奖机会;赛后参与赛事指定话题分享活动,有机会赢取、头盔。手套、骑行服、骑行码表等奖品福利。
(8)赛事现场补给服务;
(9)赛事个人照片福利;团队签到视频福利;
(10)赛事短期综合意外伤害保险1份;
(11)基础参赛包(号码牌、号码簿、别针、扎带等)。
十二、报到
1、裁判: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领取赛事信息资料,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2、参赛选手:赛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及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领取参赛物品
和信息资料。
十三、赛事日程表(暂定) 十四、赛事安全要求
赛事如遇有以下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发情形之一的,赛事将启动“熔断”机制: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
(5)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本站赛组委会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保险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保险由大赛组委会统一负责购买,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由本人负担,若参赛选手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事故,事后请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组委会概不负责。组委会所购保险不包括运动员往返赛场途中骑行、试骑、热身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也不包括比赛过程中被途中强制关门后路程,凡报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往返赛区途中及赛前赛后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医疗保险”。
十六、本规程未详尽事宜,另行通知;各站具体详细规程以各站补充通知为准;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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